(3)、市区内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全市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报名人员到辽源市教育局人事科现场认定。
3.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材料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教师资格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每份在粘贴照片处和其中一份的右下角处粘贴一张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必须与网报时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1)(一份,需要在鉴定单位公章处加盖鉴定单位—申请人就读学校、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提供就读期间成绩单);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7)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专科为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提供个人档案及含成绩单的毕业生登记表影印件)。
五、联系电话:
龙山区联系电话:3166152
西安区联系电话:3635252
东辽县联系电话:5108074
东丰县联系电话:6319026
市直联系电话:3222994
六、其他事项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体检时间及报名费另行通知,请及时查看辽源教育信息网有关动态,按时参加(双休日休息)
2、2014年新聘特岗教师按照《吉林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吉教联字[2014]22号)要求,由服务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未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免费认定与教学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明年起“特岗计划”相关政策将按照国家考试要求做相应调整。
3、我市参加下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合格成绩于2015年初发布,不参加本次秋季教师资格申请。
辽源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