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3月20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申请任教学段与学历相对应、任教专业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时,可以免予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①师范院校和其他高校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由省统一招生,按师范专业要求培养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②全日制教育硕士。其中,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收取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120元/人。
  (3)公民身份、学历、体检、普通话、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思想品德鉴定等项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将依法不予受理。
  (4)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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