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点击图片,进入成绩查询入口新闻)
考生可于3月29日—4月2日,考生查分。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到市(州)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各市(州)汇总后,统一交到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办理查分事务,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不接受考生个人查分申请。考生填写的《考生查分申请表》须加盖公章后统一装订,并与各市(州)查分汇总表(纸制稿、电子稿各一份)一并交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考试单科成绩60分及以上者,发给《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单科合格证》;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发给《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