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 在我市申报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由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实习鉴定表》和《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4.网上申报时间: 春季批次 4月15日——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0日
现场确认: 高中(含中职)春季批次 5月5日——5月15日,秋季批次11月10日——11月14日(节假日除外);初中及以下由户口所在地区县(市)自行确定;现场确认时上交与申请表同底的照片4张。
二、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备1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4张)
根据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关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结业证书”的规定,我省今年于3月15日组织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考试以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2月17日至2月21日。报名地点:益阳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培训中心;电话:4222853,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教育专业知识培训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40号)精神,今年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到指定的教师培训基地接受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教师教育专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教学法、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学业评价及班主任工作)和教学基本功(包括普通话、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等)。通过培训使之具备相应层次师范类毕业生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不少于一个学期。实习期间,培训学校和机构要安排高水平的教师进行现场指导和管理,严格考核并认真填写《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培训地点设各区县(市)教师进修学校和益阳广播电视大学。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或缺少相应学历层次教育实习环节人员。
2.测试形式:以说课的方式进行,经参测人员抽取题签后,备课60分钟,说课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