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教育局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费标准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备1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4张)
1.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相应学历层次要求
教 师 资 格 分 类 |
相 应 学 历 层 次 |
1.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2.小学教师资格 |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