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认定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八)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人员,应按照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豫发改收费[2007]1582号规定,教育理论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收费标准为:中专、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每人220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每人200元。
五、考试内容
1.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
2.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3.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4.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前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四本教材为2014年新编,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学前教育概论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优化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真正吸引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要按照本公告要求,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确保按时完成今年工作任务。同时,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人士,积极申请教师资格,为我市教育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如有疑问,请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或查询“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热点问题’栏目”(网址:http://jszg.haedu.gov.cn/index.html)。
二○一四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