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志愿者待遇
志愿者月生活补贴标准为中专毕业生1000元、专科毕业生1100元、本科毕业生1200元,每年根据工作绩效考核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不足部分由各乡镇中心校从学前教育招生收费中解决。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1.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幼教专业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专科以上学历者。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志愿服务农村学前教育。
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送达县教体局审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招募程序
1.报名: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毕业证(应届生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个人书面申请到县教体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5月14日-16日,5月17日报名者可根据各乡镇报名情况调整报考志愿。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5张,填写《新县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登记表》(附件1)。
2.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募过程。
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知识。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以报考乡镇为单位组织,采取答辩方式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应试者职业理想、幼儿教育相关知识及教学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顺序采用抽签方式决定,面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种,由评委当场公布结果。考试在县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地点:新县一中;考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
4.公示:考试成绩揭晓后,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自公布之日起3日内无异议,方可进入体检。
5.体检:根据考生的志愿,面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所设岗位与拟招募人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2014年5月28日,体检标准依据《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该乡镇志愿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乡镇报考人数达不到设岗人数的,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