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3〕59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3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其中需要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同时办理考试报名手续。
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到省教育厅指定地点报名;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新乡市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7月8日至7月12日。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今年我市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定于7月8日至7月12日报名,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普通话证书原件)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采集照片,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申请人的电子版照片是考试及认定制证的重要凭证,从申请人报名、教育理论考试、申请表存档到最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整个认定过程必须使用同一底版照片。各县(市)区务必按要求认真采集,妥善存贮。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且为本人正面免冠照片。
(二)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定于10月中旬进行(具体日期及考务安排请于10月初登录新乡市教育局网站查询http://www.xxjy.gov.cn/)。
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考试,具体内容如下:
(1)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实习指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
(2)高级中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3)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4)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前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三)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申请材料提交受理阶段。
1、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好本认定机构申请人员进行网上申请工作,确保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