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河北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事项公告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9月5日

  答:可以。

  5.在籍学习证明怎么开?

  答: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证明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即可,没有指定格式。

  6.上一考次未通过科目本次能否换一个地市参加考试?

  答:可以。如考生上次考试在石家庄通过一门课程,本次可到保定报考剩余课程。

  7.面试的相关问题

  答: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只负责组织笔试考试,面试部分由河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负责,咨询电话请自行查询。

  8.中学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包括那些课程?

  答: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13个学科。

  9.如果通过了综合素质(中学)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两门课程,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如语文)没有通过,本次考试可否改考其他科目。

  答:可以。在综合素质(中学)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合格成绩的两年有效期内,考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选择不同科目参加考试。

  关于笔试其他事项,考生可致电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03116600708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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