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必须做到以下四点,其中任何一点不能满足,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本公告的内容,了解报考有关规定。
(二)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必须与考生本人现场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表上的信息保持一致。
(三)考生必须确保自己递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没有弄虚作假。
(四)考生必须确保自身条件符合所报考类别需要的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笔试网上报名时间:9月9日-16日。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笔试现场审核时间:9月13日至17日。
(三)笔试现场审核地点:
海口考区考生报名审核地点:海口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海口市海甸岛沿江三西路15 号,海口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服务窗口,电话:66293103、66293189)。
三亚考区报名审核地点:三亚市教育局考试中心(三亚市河东路60号三亚市教育局二楼考试中心,电话:88657851)。
(四)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截止时间:9月20日。
五、报名办法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并签名确认报名信息和网上缴费的办法。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注册用户,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等。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反复登录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考生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到考区指定地点递交报考材料并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名确认。考生不得跨考区递交材料和确认。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和签名确认报名信息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9月20日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必须在9月20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不缴纳报名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考生报名资格必须经过审核通过方可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的操作,报名资格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均不能网上支付报名费。
六、报名程序
(一)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om)注册用户。
(二)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