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15日

  (5)完成认定、编号及证书打印等。

  (三)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与发放

  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我省教师资格证书(空白)按教育部要求分两批次申领,第一次为6月11日;第二次为7月21日。省将根据各机构在每次申领时间之前认定的实际数据(即全部审核并编号完毕的实际数据)核发教师资格证书。各区(县、市)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好本年度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做好教师资格证的办理和后续发放等。各级认定机构必须在认定结束之前导出打印数据,严禁在认定时间快结束时突击认定。

  另外,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五、收尾总结

  各区(县、市)教育局须认真做好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并于2013年7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市将进行汇总后报省。工作总结可加盖公章后传真至我处,同时请附电子文档发到电子邮箱。

  各级认定机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认定。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教育局人事处或市指导中心、省中心联系。

  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地址:贵阳市油榨街冶金路18号(贵钢对面,贵阳市电大)

  邮编:550005

  电话/传真:0851-5512619

  电子邮箱:gy5512619@163.com

  贵阳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www.gyteacher.cn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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