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厅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局对2014年上半年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认定周 莉等61位同志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吴小叶等8位同志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具体名单如下:
一、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名单(61名):
周 莉 秦 敏 梁碧健 莫双任 覃秋荣 王海泉
黄静婷 吴楚君 杨 红 杨雄丽 姜新颖 黄 佳
曾春生 陈月芬 梁羽冬 傅湘萍 朱 闪 柒捷丽
谢 琼 陈桂清 胡金湘 梁 鑫 蒙少妮 黄彬溢
韦洁慧 周亚运 李 莉 滕枝松 谢斯蕾 苏小乔
陈文霞 余美君 周华萍 谢金锋 容灿春 张爱冬
苏雪珍 朱珏锦 李 默 王秋雨 谢延梅 黎玉桂
梁 燕 黄振兴 李夏杰 吕思勤 韦理丽 余汉文
邓伟坚 邓小丹 卢燕宇 刘月燕 郑春玲 陈 媛
李 颖 李寿敏 邱恩娴 李健玲 容 聪 韦金炎
侯国材
二、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名单(8名):
吴小叶 梁 珊 黄万其 莫爱莲 覃秋荣 杨春妍
徐海兰 陶梅滢
请以上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者凭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领取,委托书写在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于2014年7月21日至7月31日(工作时间)到贵港市教育局人事科305室领取教师资格证。联系电话:4573877。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