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简章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1月19日

  6、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名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已面向全省开考,考生可直接在网上报名。
  7、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8、专科毕业生(含高职)报考非本专业本科不再加考专科段的基础课程。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在本科专业计划中任意选考三门专业课,考试合格成绩可以顶替“英语(二)”。不考“英语(二)”的考生只能获得学历而没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9、考生可凭准考证在本省内跨考区报考。
  10、已停考的公安管理(专科)、义务教育(专科)专业未毕业的考生参照《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已停考的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科、本科)专业未毕业的考生转入自学考试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相应层次继续参加考试,并按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毕业。
  11、英语(专、本科)专业中口语、听力、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一级中的口语、听力考试合格成绩顶替专科中的口语、听力课程成绩;PETS二级中的口语、听力考试合格成绩顶替本科中的口译与听力成绩。
  12、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精神,拟于2015年下半年,停止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考核时间(见附件二)。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
  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后,考生凭准考证即可报名。
  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的考生,凭准考证报名。
  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甘肃自考信息网(网址www.gsee.edu.cn)合格成绩打印单、准考证报名。
  四、非学历教育考试成绩与相关自考课程之间的顶替
  “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以及“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中、高级)等自学考试专、本科各专业中的带有计算机上机考试的课程,可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相应级别或模块顶替,不再单独组织课程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可在设点的院校就近报考【详见《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修订)中的“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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