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一期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教师资格面试现场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15年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闽教资字[2015]1号)文件要求,已在网上成功报名且系统填报信息审核通过的人员,需进行现场确认。现将现场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已在网上成功报名参加“2015年第一期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教师资格面试”且系统填报信息审核通过的人员。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设区市 |
日期(3月) |
具体地点 |
联系人 |
福州 |
9日-12日 |
福建教育学院综合楼201室 |
王老师 15375908306 |
厦门 |
8日-10日 |
厦门市五中玉屏校区地下活动室 (思明区公园南路37号) |
郑老师13774505288 |
泉州 |
8日-10日 |
泉州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楼一楼 (泉州市区东街崇福路) |
刘老师18059197251 |
南平 |
8日-9日上午 |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人事股 (江滨中路461号黄金大厦14楼) |
石老师13665059802 |
三明 |
10日-11日上午 |
三明学院附属小学阶梯教室 | |
龙岩 |
8日-9日上午 |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202会议室 |
沈老师13959182834 |
漳州 |
10日-11日上午 |
漳州二中三好楼 (漳州市芗城区新路顶20号 | |
宁德 |
8日-9日上午 |
宁德五中三号楼二层 |
肖老师13960789729 |
莆田 |
10日-11日上午 |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具体地点见大门口指示牌) |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现场确认时,需由本人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不能托人确认或函件确认):
1.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通过“网报系统”生成并打印的《面试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张下载打印)以及与《面试报名表》上同底的一寸照片二张(照片背后需注明考区、报名序号、姓名);
3.相应层次的《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已修学师范教育类专业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人员,前往现场确认时需携带自考毕业证及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已毕业人员提供与《面试报名表》中“毕业(就读)学校及专业”栏里所填写专业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在籍证明【内容包括姓名、学校、系、所学专业、类别(即大专或本科)、年级等】,此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或所在系(学院)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