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及内容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2年12月26日

  1.教案设计(课时教案)
  申请人员能根据提供的考试内容和提供的课时教案的基本框架(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课型、教学方法、课时、教具或教学媒体、教学步骤等),写出相应的具体内容,完成课时教学设计。
  2.学科专业知识及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
  学科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不超过考生规定学历应具备的水平。
  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重在测试申请人员对学科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学科体系结构、学科课程资源、学科教学要求以及学科教学评价的掌握程度。
  考试参考教材:重庆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现行使用教材。
  (六)综合实践能力(分值为50分)
  综合实践能力重在通过教育教学理念、教学结构等内容的把握,考察报考人员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教师仪态。
  三、考试合格标准
  教师资格考试总分300分。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不低于180分,其中,学科专业素质和综合实践能力成绩合计不低于90分,方为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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