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_第5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5月23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各市、县(市、区)按照规定在教育局、人社局相关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2014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教育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及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22080(省教育厅师资处)、0551- 62663827(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609558(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827720(省教育纪工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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