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舟山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生须知和注意事项等有关情况通告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6月2日
公共交通工具赴考,以免因自驾车过多引起交通拥堵和停车困难而耽误了考试时间, 接送车辆也请尽量减少泊车时间。有关公交线路运行动态,可登陆舟山公交线路查询网站(www.zsgcgj.com/bus/index.asp)查询。

  5.同时携带好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赴考,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信息有误者须于5月28日前报市人事考试办,并获确认;身份证遗失者须持当地派出所或户籍中心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须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当地派出所或户籍中心印章),护照、临时身份证可视同身份证,使用驾驶证、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一律不得入场。

  6.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7.考试前后务必保管好身份证、手机、钱包等个人财物,以免因遗失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应试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严禁将手机、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8.切记考生应在公共科试卷题本和答题卡上准确填涂试卷代码,否则,成绩无效!

  9.考试期间,我局将联合市公安局、市无管局等部门严厉打击利用无线设备作弊、替考等违纪违规行为,请考生严格遵守《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严格按照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进行严肃处理:轻者该科目成绩无效或全部科目成绩无效,重者全部科目成绩无效且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请考生诚信考试!

  温馨提示:自2014年10月起,浙江人事考试将建立信用体系,考生如有违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第六条第(七)项及第七条的行为,我办将在信用浙江网(http://www.zjcredit.gov.cn)予以公布。另考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我办将于考试结束后第五个工作日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诚信记录栏目公布拟处理结果,请及时上网查看。

  10.本次考试的试卷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印制、传递、交接、保管,所谓出售考试答案均属骗局,希望广大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11. 考试结束后注意事项 。考试结束铃响后,所有考生应停止答卷,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翻放在桌面上。待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全部收齐、清点无误后,考生才能离开考场。严禁考生将试卷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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