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考点知识:施工质量验收的规定和方法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3月18日

  施工质量验收的规定和方法

  考点1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验收

  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是在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理办法

  (1)主控项目不满足验收规范。

  在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不能满足验收规范或一般项目超过偏差限值的子项不符合检验规定的要求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其中,严重的缺陷应推倒重来;一般的缺陷通过翻修或更换器具、设备予以解决,应允许在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重新验收。如能够符合相应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则应认为该检验批合格。一

  个别检验批发现试块强度等不满足要求等问题,难以确定可否验收时,应请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当鉴定结果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该检验批仍应认为通过验收。

  (3)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

  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况,该检验批可以予以验收。

  (4)更为严重的缺陷或超过检验批的更大范围内的缺陷。

  更为严重的缺陷或者超过检验批的更大范围内的缺陷,可能影响结构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若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以后认为达不到规范标准的相应要求,则必须按一定的技术方案进行加固处理,使之能保证其满足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在不影响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条件下可按处理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责任方应承担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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