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协调。组织协调是指项目经理部在施工过程中正确处理内外部关系,保证项目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的管理活动。
施工总承包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施工企业在开展施工总承包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在某些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尽完善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市场秩序不尽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竞争秩序不规范。在我国建筑市场上,对投资行为几乎没有约束,政府维持公平交易的能力较弱,导致建筑市场竞争秩序比较混乱。 业主普遍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垫资,压价、拖欠工程款等现象仍然以不同形式存在。业主将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不公平交易当作正当的经营手段加以运用,参与投标 的企业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现行法律法规保障公平交易的力度不够,执法监管不严,使施工总承包企业处于极为被动的地位,导致施工总承包企业普遍效益低下, 利润低微,甚至是亏损,利润不能与企业的营业收入实现同步增长,有的企业甚至呈现逆向变动。这一方面是建筑市场供大于求的正常反映,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工程 建设管理、运行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利润空间过窄甚至消失对于行业的发展极为不利。
全国统一的建 筑市场环境远未形成。我国一些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地区封锁政策,要求外地施工总承包企业进入该地建筑市场必须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设立独立 法人,并有固定营业场所和一定的注册资本金,加大了外地施工总承包企业进入当地市场的难度,人为形成了市场进入壁垒。这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 场的目标相悖。
资质管理不适应发展要求。目前,我国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资质定位与实际需求差距甚大,资质管理标准带有浓厚的部门管理色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资质划分过细。在现行的35种资质类别中,有23种是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业务管辖内容划分的。过细的类别划分,形成了行业壁垒,使得相近专业的施工能力得不到发挥和发展,影响了企业的市场开拓,弱化了企业功能的发挥。
资质与实力不符。一些由政府部门转变形成的企业,由于生存压力小,介入市场不深,除了牌子以外一直没有达到与总承包企业相称的能力。另外,我国专项分包企业 资质标准尚未制定,因此,劳务型企业无法注册登记,绝大部分企业都来争夺施工总承包资质。达不到条件的,特别是新企业、小企业就采用大联合、挂靠等办法攀 附资质条件,所以,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名不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