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管理措施不能充分体现优胜劣汰原则。资质管理措施的核心是动态管理,应严格按资质标准和规定办理,该升的升,该降的降。但在资质管理操作过程中,企业升级难,降级也难。基本上是低级别企业降级易,高级别企业降级难。
产业结构不尽合理。2005年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平均每家企业的施工规模仅为1.95万平方米。这一方面使企业极难实现规模与利润同步增加,另一方面造成大量 企业为同一工程过度竞争,导致无效工作和隐形失业增加。很多企业营业额增加了,利润却在下降。也正是由于产业集中度过低、投资导向及行业壁垒等历史原因, 我国大多数国有建筑企业的产业结构是平台型的,仅是在比较简单的单项工程或某一专业专项工程中进行低层次的重复竞争——大、中、小企业都在相同的平台上, 以相同的组织形式、相似的管理方式及相近的生产水平,仅是以价格差异作为主要手段进行非有效竞争,甚至恶性竞争。这导致很多企业经营规模做得很大,经济效 益却无法上升,企业的综合实力亦很难提高。产业集中度不高使我国建筑业始终存在着总包不强,分包不专,劳务市场滞后、混乱的现象。这种产业结构不可能适应 建筑业的行业特点和生产力发展规律,也不能建立正常的建筑市场秩序。由于存在这些弊端,至今建筑业二级市场发展缓慢,施工企业分包工程只能对专业承包公 司,专业承包公司再选用劳务公司。最终导致多头管理,道道设卡,层层剥皮。
施工总承包企业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我国的施工总承包企 业具有特级或者一级资质的大多数都是国有企业,近几年虽然加大了改革、改制力度,但是在改革过程中困难重重,改革步伐缓慢,很多企业并未真正地建立起现代 化管理制度。在改制过程中大多数施工企业未能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章程,原则性条文多,可操作性条文少,实际运行中存在制度与实际 运作两张皮的现象,操作过程中无章可循,致使企业章程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部分企业没有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没有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做支撑,不能从根本 上满足施工总承包管理的需要。
项目管理粗放。管理机制不健全、不规范。从项目管理的具体操作上来看,许多企业仍然残留着传统的施工管理 模式,并没有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管理上来。我国很多施工任务是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队和自有机械设备、自供材料组织起来完成的,专业化程度低,劳务队伍素 质不稳定,技能水平较低,总承包企业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资源进行劳务管理,总包方的管理水平也被牵制。由于缺乏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 粗放型阶段。项目经理有很大的经营权力和独立性,虽然这样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项目经理的积极性,有利于项目管理的展开,但这种带有小生产特征的项目责任制 形式,难以发挥集团公司的规模效应和资源优势,在形成管理合力方面存在很大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