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考函[2015] 1号
关于做好南宁市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原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05〕68号)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广西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5年5月30日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5年5月31日 上午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考程序
首次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非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考成功。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一)网上填报
1.填报时间。报考人员于2015年1月12日上午9∶00起至2015年2月5日下午17∶00止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填报个人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