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上海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月15日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5 年度二级建造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同意,现将《上海市 2015 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 (www.spta.gov.cn)、21 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上海建筑建材业网(www.ciai.sh.cn)、上海建设网 (www.shucm.sh.cn)查询及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上海市 2015 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者,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级别为“考三科” 。
  1962 年12 月31日前出生并长期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其学历按中专学历计算。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二、相应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 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报考相应专业考试,考生应持有在本市经考试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级别为“加考专业” 。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时间、 科目
  2015 年 5 月 30 日
  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5 年 5 月 31 日
  3 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和证书效用
  参加执业资格考试(考三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相应专业考试(加考专业)成绩当年有效。
  在本市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效,仅限本市申请注册使用。本市注册时有关部门将会严格核查劳动聘用关系, 如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申报单位是否一致。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往年在本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 且报考级别和专业均不变的,凭该考试档案号完成网上报名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无需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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