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深圳二级建造师考后提交报名资料审核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0月29日
 关于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审核的通知

  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公布,请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通过考试的考生,根据深圳市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深人考发〔2014〕6号)的规定及有关要求,按以下安排提交报名资料。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

  2014年10月20日至31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提交报名资料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华强宾馆)二楼

  三、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报名时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如不慎遗失《报名发证登记表》的,请在2014年10月24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考试院报名窗口补打,补打后将《报名发证登记表》与其他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报考单位审核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二寸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中涉及原件及复印件的,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交所在单位审核人审核、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

  (二)因故本人不能亲自提交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除须带齐委托人的相关材料和手写授权委托书(附件)原件外,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方能代办理委托人委托的事项。

  (三)深圳市考试院将按照深人考发〔2014〕6号文的相关要求,将合格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上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制作和核发证书;审核不合格的,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广大考生应特别注意提交报名资料的最后期限。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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