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机电工程项目合同的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
12. 设计变更主要包括:更改有关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中的施工时间和顺序等。强调工程变更对进度、投入的影响。
13. 施工合同文本对分包的规定:签订分包合同后,若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发生抵触时,应以总承包主合同为准。分包合同不能解除总承包方任何义务与责任。因此,总承包方必须重视并指派专人负责对分包方的管理,保证分包合同和总承包合同的履行。
14. 分包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分包方的任务、责任及相应的权利,包括合同价款、工期、奖罚等。
15. 应严格规定分包单位不得再次把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
16. 总包方的职责:为分包方创造施工条件,包括临设、设计图纸及必要的技术文件、规章制度、物资供应、资金等。对分包方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指导。
17. 对分包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承包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国家、行业标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规程、规章制度;总承包方及监理单位的指令。
18. 总承包方或其主管部门应及时检查、审核分包方提交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统计报表、工程款支付申请、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竣工交验报告等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批复。
19. 若因分包方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或因违章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总承包方可向其主管部门建议终止分包合同,并按合同追究其责任。
20.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总承包方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作出书面记录,以便为以后选择分包商提供依据。
21. 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分包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损失,应由总承包方与业主共同协商解决,或依据合同的约定解决。
22. 机电安装工程索赔的分类:
1) 按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可分为:总包方与业主之间的索赔;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的索赔;总包方与供货商之间的索赔;总包方向保险公司的索赔。
2) 按索赔的业务范围可分为:施工索赔,指在施工过程中的索赔;商务索赔,指在物资采购、运输过程中的索赔。
3) 按索赔目的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4) 按索赔处理方法和处理时间不同可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5) 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可分为:延期索赔、工程范围变更索赔、施工加速索赔和不利现场条件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