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东方大厦4号楼二楼大厅。
请考生按照“报名序号”依次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审核安排通知请7月底或8月初及时登录本站查看相关通知。报名序号见报名表“报名序号条形码”后四位数字。
(四)新考生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考全科)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内打印的2016年度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单位须填写清楚以下内容:“该同志工作已满**年及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已满**年”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意见”一栏不可以空白,为重要审核依据。仅限接受工作单位在南通地区(含县区)或户籍所在地为南通地区的人员报名];
(2)满报考年限的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学历有疑义的,将进行复核查验。其中“艺术设计、园艺、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报考时,必须同时提供考生人事档案内的课程(成绩)表进行核查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3)有2个以上学历的,即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用于前后学历累加计算工作年限),前学历是高中或者非工程类、非工程经济类专业学历的,提供建筑行业五大员证之一或工程师证书或二级建造师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5)2015年之前(不含2015年)成功报名缴费人员除提供上述审核材料外,还可同时提供往年度同报考级别的准考证或成绩单辅助审核(考生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南通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内在线打印成绩单,可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2.一建增报专业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网上报名系统内打印的2016年度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单位须填写清楚以下内容:“该同志工作已满**年及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已满**年”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意见”一栏不可以空白,为重要审核依据。仅限接受工作单位在南通地区(含县区)或户籍所在地为南通地区的人员报名];
(2)已通过的某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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