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6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7月21日-8月12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7月21日
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原则上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的注册地应在福建省)先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2)办理。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和人社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7月21日-8月12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为老考生,否则为新考生。

  1.新考生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后,打印《2016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老考生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不需打印《报名表》。

  3.省外转入的考生(网上报名系统考生类型显示为“异地考生”)按新考生报考并于2016年8月8日-12日携带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无需提供该省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转移证明。

  4.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二)现场审核

  1.新考生须于2016年8月8日-12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

  (1)《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此复印件需包括发证机关用印页面(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以下简称《业绩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证明》在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区”下载,报考增报专业考试人员无需提供;

  (5)申请免试两科的,需提交《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并根据免试条件提交相应材料:

  ①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第(二)1款的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②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第(二)2款的所提交的《业绩证明》需能体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工作经历(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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