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茂名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6月17日

  按照国家规定,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4.我市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及有关资格审查资料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

  6.网上缴费后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7月31日前登录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填报考试费发票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开具发票后,将在网站发布领取通知。茂名市考生发票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开具发票寄回后,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发放。

  五、考试

  1.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5年9月11日9:00-9月17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考生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

  1.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2015年12月底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2.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七、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全省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名信息。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指定现场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由于报名统一使用国家网上报名平台,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没有考生的联系电话,将不再进行短信提醒,请考生考后留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网站公布的交表通知。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广大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起,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考生报名资料。请全科成绩预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后资格审核通知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www.gdzczx.com发布);茂名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由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9号大院3号楼三层,咨询电话:0668-291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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