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9日至7月12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6月19日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备齐《报名发证登记表》及附件2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保管留存,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提交上述相关资料,进行考后审核。

  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信息不真实者或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准考证的获取

  准考证不需前往深圳市考试院领取,必须在9月9日10:00-9月13日17:00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www.testcenter.gov.cn)自行打印(必须使用A4纸打印)。

  应考人必须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参考。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科 目

  9月14日9:00 — 11:00建设工程经济

  14:00 — 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5日9:00 — 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 — 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三、考试方式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注意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见附件6),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方式与第(一)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同。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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