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章节讲义:第一章第二章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4月14日

 二、收入分配职能

  (一)收入分配职能的含义――掌握收入分配的目标:实现公平分配

  (二)掌握社会公平的准则

  保证生存权准则;效率与公平兼顾;共同富裕准则

  (三)熟悉社会不公平的原因

  生产要素占有状况的不公平;制度不完善;个人及家庭状况的不同

  (四)收入分配职能的实现

  1.财政的收入分配范围

  财政的收入分配范围就是社会公平的实施范围

  (1)在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改善初始条件的不公平

  (2)完善市场机制,尽可能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3)在个人偏好方面进行适当的干预――社会保障

  2.财政的收入分配方式

  (1)在组织财政收入时要考虑社会公平

  (2)在安排财政支出时要考虑社会公平:在提供社会公共劳务时要考虑社会公平;构建效率市场的制度体系;不断改善市场机制初始条件的不平等状况。

  (3)要实行社会保障,以利于社会公平的切实实现

  (五)收入分配职能的主要内容

  财政的分配职能主要是通过调节企业的利润水平和居民的个人收入水平来实现的。

  1.调节企业利润水平

  税收手段: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统一税制,公平税负

  2.调节居民的个人收入水平

  (1)税收: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

  (2)转移支付:社会保障支出、救济支出、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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