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7月17日

  属地区域划分:各市、区的考生(包括国家部委和省级部门驻当地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到本市、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西安地区省级各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国家部委驻陕单位和高等院校的考生,由各主管部门和高等院校负责汇总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西安地区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单位及自谋职业人员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三)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缴费确认截止时间8月18日22:00时前。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网上缴费功能支付考务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完成。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7、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人社厅1号办公楼,联系电话: 029-89538261、89538255。

  各地市考试机构联系电话:铜川市人事考试中心0919-3185690;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917-3902263;咸阳市人事局职改办029-33210880;渭南市人社局考试中心0913-2363139;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0916-2626198;安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0915-3282005;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0914-2318307;延安市职称考试中心0911-8800650;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0912-3881901;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029-87035503。

  四、收费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40元标准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

  2、本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4、考生可于10月30日至11月5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的要求,考试结束后还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

  6、考试合格考生待发证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按违纪考生处理。

  7、完成报名的考生即可在所报名地人事考试机构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17:00时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