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人社考〔2015〕24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 17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报名资格终审。教材征订和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11月7日(周六),初、中级考试分两个半天,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1月7日 上午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1月7日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南通市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初级职称)后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满12个月为一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技工技师学历不予认可。
四、报名组织
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时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4年成功报名缴费的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即异地考生)视同新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