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异地考生”须按新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方可缴费(注:经济资格考试武汉市单独对国家设置考区,因此原在武汉市报考的人员,如选择湖北省报名,将被视为“异地考生”)。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三)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4、报考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日9:00~7月16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7月1日9:00~7月17日16:0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7月1日9:00~7月19日16: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5年10月30日9:00~11月7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zg.cpta.com.cn
(五)考试时间
2015年11月7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本次考试结束后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应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的要求,认真做好考前告知等相关工作。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在考前培训监考人员时,要求监考人员做到开考前提示应试人员按试卷封二“应考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并告知应试人员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影响考试成绩,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监考人员还应在应试人员交卷前对试卷代码的填涂进行一次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