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5年监理工程师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8月3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建办综函〔2015〕183号)精神,现将我省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部门、范围
  资格审核部门:资格审核工作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报考人员工作单位的属地管理原则进行。
  资格审核范围:山西省参加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执业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满分60%的应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8月5日至8月12日(8月13日-8月14日为未及时参加资格审核工作考生补充审核时间,逾期不再安排审核时间)
  审核地点: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和地址详见附件2)
  各市上报省厅时间:8月19日前
  三、审核流程
  (一)资格审核有关材料
  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到报考单位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 .《资格考试审核表》(详见附件3)一式二份,由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并粘贴与考试报名时上传系统一致的二寸红底照片;
  2 .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或工程监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详见附件4)。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复印件需清晰易辨认,除一份《资格考试审核表》外的其他材料需装订成册。
  (二)资格审核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8月5日到8月12日对符合资格审核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1.接收资格审核材料,核验有关证件的原件;
  2.对于审核不合格人员,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与考生签署《资格审核告知书》(详见附件5);
  3.对于资格审核材料,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三)上报审核结果及有关材料
  资格审核工作全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如下材料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由省厅将材料汇总后移交省人事考试中心,以完成数据的处理和上报工作。根据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工作时间安排,11个市务必在8月19日前全部完成上报工作:
  1 .出具上报文件并填写《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6)和《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7);
  2.《资格考试审核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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