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5年监理工程师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8月3日

  3.不合格人员的《资格审核告知书》(数量应与审核不合格人员的数量一致)。
  四、审核注意事项
  (一)参加全部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以连续两个年度为一个周期进行滚动管理。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的所有科目成绩及本年度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资格审核部门拒绝接收审核材料。
  (三)对于未能及时参加资格审核的,各市应在资格审核工作结束的次日(8月13日)按照资格审核表上的联系方式务必通知到考生本人或单位,并将通知的时间、接电话人员姓名等情况记录在簿备查。
  (四)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取消本年度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及通过资格。
  (五)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内的全部合格成绩,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三年内禁止参加任何执业资格类考试,我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五、审核依据标准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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