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知识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5月28日

  (3)当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并予以审核签认。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由其他单位提供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技术处理方案的制订,应征求建设单位意见。

  (4)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必要时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理,技术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并会同设计、建设等有关单位共同检查认可。

  (5)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组织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主要内容:

  1)工程质量事故情况、调查情况、原因分析(选自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2)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3)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

  4)实施技术处理施工中有关问题和资料。

  5)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6)质量事故处理结论。

  (6)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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