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茂名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3月10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6号),现就我省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523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客观题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客观题

524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客观题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主观题

  二、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执行。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考试条件(级别为免2科)

  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报考流程


首页 1 2 3 4 5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