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重点讲解7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22日
1.审查索赔证据。监理工程师对索赔报告审查时,首先判断承包人的索赔要求是否有理、有据。承包人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下列证明材料。

  (1)合同文件中的条款约定;

  (2)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来往函件;

  (4)施工现场记录;

  (5)施工会议记录;

  (6)工程照片;

  (7)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

  (8)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证;

  (9)检查和试验记录;

  (10)汇率变化表;

  (11)各类财务凭证;

  (12)其他有关资料。

  2.审查工期顺延要求

  (1)对索赔报告中要求顺延的工期,在审核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属于不可原谅的延期;只有承包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的延误,才是可原谅的延期。有时工期延期的原因中可能包含有双方责任,此时工程师应进行详细分析,分清责任比例,只有可原谅延期部分才能批准顺延合同工期。

  ②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但有时也应注意,既要看被延误的工作是否在批准进度计划的关键路线上,又要详细分析这一延误对后续工作的可能影响。因为若对非关键路线工作的影响时间较长,超过了该工作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时间,也会导致进度计划中非关键路线转化为关键路线,其滞后将影响总工期的拖延。此时,应充分考虑该工作的自由时间,给予相应的工期顺延,并要求承包人修改施工进度计划。

  ③无权要求承包人缩短合同工期。监理工程师有审核、批准承包人顺延工期的权力,但不可以扣减合同工期。也就是说,监理工程师有权指示承包人删减掉某些合同内规定的工作内容,但不能要求他相应缩短合同工期。如果要求提前竣工的话,这项工作属于合同的变更。

  (2)审查工期索赔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①网络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

  ②比例计算法。

  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工期索赔值=受干扰部分的合同价×该受干扰部分工期托延时间/原合同总价

  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工期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值×原合同总工期/原合同总价

  3.审查费用索赔要求。费用索赔的原因,可能是与工期索赔相同的内容,即属于可原谅并应予以费用补偿的索赔,也可能是与工期索赔无关的理由。工程师在审核索赔的过程中,除了划清合同责任以外,还应注意索赔计算的取费合理性和计算的正确性。

  (1)承包人可索赔的费用。费用内容一般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但不能简单地用计日工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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