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或公务员局现场提交减免考试报名费用的申请(详见《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六)报名情况查看
报名期间各岗位的报名情况于次日在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公布。
(七)报名信息修改
时间:2015年3月31日9:00—2015年3月31日24:00。
此间,报名系统将重置审核状态及缴费状态(变为“尚未审核”及“尚未缴费”,报考人员无需担心这两项状态的变动),让已交费的报考人员有条件地进行信息修改。对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有影响的修改视为无效修改,报名信息将回退至报名信息修改环节开始前的状态。
(八)招录计划裁减
报名缴费结束后,对有开考比例限制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裁减。首先,根据缴费人数相应地裁减招录计划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岗位招考并退还报考人员报名费。
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岗位及特殊岗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其余岗位受1:3笔试开考比例限制。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与招考简章一起公布。
招录计划裁减结果及最终报名情况将于2015年4月3日在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公布。
(九)准考证打印
参加笔试的人员请于2015年4月20日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1.报考法检系统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A、B卷),其中司法工作岗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A卷),非司法工作岗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B卷);
2.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考试大纲详见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
(二)笔试时间
笔试定于2015年4月25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下午 14:00—16:30 法律专业知识
(三)笔试地点
在全省各州(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经批准也可在个别县(市、区)设置考场。笔试人员请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含法检系统的司法警察)的子女,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笔试成绩加3分。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详见《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