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题(3)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9月13日
 
  新加坡政府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历史并不长,但其在廉政建设方面卓有成效,其严格的法律环境为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对于政府行政行为和公务员行为有明确而又具体的规定。例如,他们订立了《公务员指导手册》,对公务员的政治行为、工作纪律、言行举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第二,他们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违法乱纪都会受到严厉处分,无论其性别、种族、身份、职业及地位高低。第三,由于职责明确,授权充分,人们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工作效率很高。同时,政府还设有内阁廉政署、各部常务次长、公务员委员会、检察长公署、总审计长署等机构,对各个部门和各级公务员行为进行严密的监督。 
  5.把好“进口关”,完善公务员进出机制。从公务员招聘的源头加以控制,将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发展到队伍中来,以保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继续采用、完善当前的公务员考录制度,对于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结合公务员考核奖惩制度,定期对公务员职业精神进行客观、公正、科学的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进行奖惩,对于表现不良的公务员,按照其情节轻重相应进行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强化公务员职业精神的监督机制。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在党和政府领域,可以将有关行政伦理管理职能赋予中央纪委和检察院,不再设置新机构。同时,建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政协常委会设立伦理委员会,其职能一是监督或参与监督《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二是负责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另外,探索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部门内部和部门外部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并充分调动群众、民间组织及社会团体的力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防患于未然,加强公务员职业精神的宣传教育工作。抓典型、树榜样,借助新闻、媒体等宣传部门的力量,对那些优秀的公务员事迹进行宣传报道,以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同时,对于那些违背公务员职业道德、有损公务员精神的负面典型也进行相应披露和报道,以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加强立法,加大对违背公务员职业精神行为的惩治力度。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关于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法律。公务员队伍中的一部分人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公仆意识淡化、责任意识淡薄、本位主义严重、贪污腐化等状况,对于这部分人,我们应当本着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进行严惩,决不姑息,通过对其事后惩治,起到对其他同志事前警示的作用。从体制上、制度上减少权力行为的随意性,防止人民公仆变成人民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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