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如同一枚硬币有正反两面,“强县扩权”改革试点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和困境,有些还表现得较为尖锐,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与认真对待。
一些地级市和省直部门的“惜权”思想严重,本应由扩权县(市)享受的政策没有真正落实,存在“先放后收、放小不放大、放虚不放实、明放暗不放”的现象。一些地级市为了保住既得利益不愿放弃权力,甚至出现市与扩权县(市)在诸如养路费、车辆附加、交通规费等的征收中争利的现象,扩权和放权难关重重.情况不容乐观。
由于扩权试点改革削弱了市级政府的既得利益,因此这场改革很难得到市一级的支持,催生了县(市)与原来省辖市之间的矛盾。扩权县(市)既要主动维护使用对省一级部门的话语权,又要维护与市相关部门的关系,原来的“一个婆家,一头应酬”变为“两个婆家,两头应酬”,哪方面都不能疏忽和大意。这种在省和市之间“踩钢丝”、“玩平衡”的状况增加了扩权县(市)协调的工作量。
按照文件规定,试点县(市)有的项目可直接报到省直部门,但现实中仍要通过市再上报审批,有的权限虽下放到县(市),资金分配等还是按原程序运作。部分试点县官员将“强县扩权”形象地比喻为“看到文件一喜。到部门办事一愣,最终结果心里一凉”。
一些省辖市在权力下放的同时,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一股脑儿甩出。如,一些扩权县经济发展指标过去在市里的排位较靠前,而现在普遍被压到后面,甚至被挤到全市的末位,农用地转用指标、项目分配和资金配套等支持也相应出现衰减,有媒体形象地将其描述为“扩权县(市)有了对省府的话语权而失了市府的支持度”。
一些试点省面对扩权后管理半径扩大、工作量增加和工作要求提高的情况,个别部门的管理能力和人员素质受到挑战,“偏好型决策,强制型服务,检查型工作”的痕迹较为明显,存在着对接不到位的问题。
实施“强县扩权”改革后,扩权县(市)跑省城请示汇报、开会学习的次数增多,加之省里的一些业务部门与处室也经常召开会议,交通差旅等费用大幅度增加,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则更为突出。
依据国务院扶贫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和国家民委的《民族自治地方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名单》,对681个试点县(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统计分析可知,在扩权试点县(市)中属于经济强县(市)的为544个,约占总数的80%;属于经济弱县(市)的为138个,约占总数的20%,比例明显偏低,而如果根据各省官方文件对于扩权县(市)经济发展水平的认定,其比例则更低。这种过度差序结构不利于探索相对落后地区县域经济的发展模式,也容易加剧各个县(市)间发展的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