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3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30日

  2、招录计划超过2名、考试人数超过3人但又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缩减招录计划,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缩减后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3、考试人数在3人以下职位的考生,和被缩减招录计划职位未进入体检的考生,其综合成绩高于本市同类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最低综合成绩的,按本人报考职位空缺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按中央有关部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我省《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见附件3)的规定,由各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体检形成的缺额,在参加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录用
  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对拟录用的各类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各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其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查证属实,并经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认定为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经公示取消录用后形成的缺额,在参加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再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各县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拟录用人员户籍、企业所在县及乡镇(街道)行政编制、职位空缺情况,确定录用职位。
  公示结束后,根据职位空缺情况,经省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综合成绩排序和考生意愿进行一次调剂,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印发录用通知文件。各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按照确定的职位归属,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备案,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任命为科员或办事员职务,进行公务员登记;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纪律要求
  为了保证此次招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性,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认真抓好落实,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各企业、村(社区)、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主动地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同时要严把推荐报名关。参与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坚持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凡出现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依法及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