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3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_第3页
4、符合条件的基层一线其他人员,在本人工作服务所在县招考工作办公室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经村(社区)党支部、乡镇(街道)党(工)委或企业人事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13年6月4日8:00至6月11日18:00向县招考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有关材料。
5、由县招考工作办公室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安排,考务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笔试设一科,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发展、农村政策、企业管理、社区建设等基层工作相关知识。对获得县委、县政府、市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对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彰的加4分;对获得省委、省政府、中央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加6分。加分不累计,多次获得表彰或奖励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值给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以下原则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考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2、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所有人员均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
面试在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安排部署下,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查面试人员解决农村、社区、企业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安排部署下,各市由组织、人社(公务员局)、纪检等部门组成考察组,采取按百分制量化打分的方式组织实施。考察突出工作实绩,注重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等内容,对基层一线其他人员中的村(社区)干部考察,还突出所在村(社区)近三年内目标责任考核(包括本村升级晋档、社区评星定级情况)和党员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六、计算综合成绩
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考察量化打分成绩占20%计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核考察成绩×2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七、体检
按以下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职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