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3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7月16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23日9:00时至7月27日开考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五)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将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遴选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

  (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资历评价、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省级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考试试题全部为主观性试题,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命题以《辽宁省2013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为依据。考试时间为2013年7月27日9:00—11:30,考场设在沈阳市。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复审)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档案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表彰奖励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遴选单位进行审核。提取个人档案应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未密封的档案不予受理。同时考生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需补充人员的,应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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