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_第5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2月20日

  拟录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招录工作特设立政策咨询、报名考务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0518—8582002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0518—85685731。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
  监督举报电话:市政府纠风办:0518—85806465。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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