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两科。
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含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5月下旬在“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最低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按照《招录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人员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不含贵阳市艰苦边远乡镇机关和派出机构职位)减少招录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2015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和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