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职位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和报考比例较高的职位,供报考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于2015年3月底公布全市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3月9日9:00至3月16日18:00。
1、资格初审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区(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5年3月13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通知报考人员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录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时使用。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的,须本人到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考试机构修改。
3、2015年3月13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5年3月15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在2015年3月16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3月9日9:00至3月17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