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海关2015年公务员考录面试入围人员寄送材料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月27日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还要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携带本通知第二项所有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2.邮寄时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3.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4.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照片,所用照片需与报名确认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5.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6.请考生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拉萨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891-6283210

传真电话:0891-6283206

联系邮箱:lschenshaowei@customs.gov.cn

邮寄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72号,拉萨海关人事教育处,陈绍伟。

邮编:850001

特此通知

附件:声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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