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合同范本 > 贸易合同 > 供应合同 > 文章内容

供电贸易合同_第3页

 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两组计量仪表的组成及特点见附件二。
  第三款:当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收费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
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收费之根据,
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费仪表
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变电站内的其他仪表及装
于澳门北面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收费所依据的数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
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___
%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收费根据。计量仪表之运
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五款:(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录上述全部电表之读数同时将最
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读数摄影两份,对方各执一份存案,抄读表后,
立即将指示器指针拨回零位。
  (2)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六款: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收费收单,用方应在收
到收费帐单后的___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广东省电力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
改。
           第六条 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
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
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
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
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
损失。
        第七条 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
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

  姓名:考试站(www.examzz.com)

  2012年10月17日

文章责编:考试站(www.examzz.com)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供货合同(商品进口)  (2012-10-17)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合同  (2012-10-17)
·产品供销合同  (2012-10-17)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合同范本  (2012-10-17)
文章搜索
1
2
3
4
5
6
7
8
9
10
暂时没有记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暂时没有记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
2
3
4
5
6
7
8
9
10
实用文档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入党资料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zz.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入党资料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