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合同范本 > 服务合同 > 财会服务合同 > 文章内容

共同投资基金合同范本_第15页


    3.本契约内容可印制成册并对外公开发售(收回工本费)或供投资人在有关场所免费查阅,但其效力应以本契约正本为准。
    4.本契约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对于上述法规或规定未及之处,应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九条本契约的终止
    1.如果本基金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或本基金已清盘完毕,则本契约视为终止。
    2.本契约的任何方式的终止均不得违反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其他
    1.除非本契约中有明确规定,本契约当事人在本基金封闭式运作期间均应严格按本契约的规定执行。
    2.本契约的对外解释权由经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姓名:考试站(www.examzz.com)

  2012年12月7日

文章责编:考试站(www.examzz.com)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资信评估合同样本  (2012-12-07)
·基金交易服务协议范本  (2012-12-07)
·财务分析服务合同  (2012-12-07)
文章搜索
1
2
3
4
5
6
7
8
9
10
暂时没有记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暂时没有记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
2
3
4
5
6
7
8
9
10
实用文档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入党资料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zz.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入党资料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