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理程序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7月6日

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从业证书领取、信息登记变更、调转、定期换证、补发证书、继续教育确认等事项办理程序

(2013年7月1日起试行)

网上办理手续在网站实际开通前暂缓试行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73号令)和《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甬财政发[2013]512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后领证、信息变更、调转、定期换证、补发证书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了方便广大会计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整理了宁波市办理相关会计事项的程序及要求,供会计人员办理相关事务时参照。

  在办理调转、定期换证、补发证书等手续时,除需要提供正常的资料外,还需要完成相关年度的继续教育。其中在10月1日前办理手续的,需要完成截止上年度的所有继续教育学时;在10月1日及以后办理手续的,需要完成截止当年度的所有继续教育学时。有关继续教育手续的办理,请查看继续教育确认程序。

  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信息变更、调转、定期换证、补发证书、继续教育确认等事项时,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相关手续时,除按上述规定程序外,还需要出具书面“委托代理书”,注明需要委托办理的事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人签名等,同时还需要提供代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在办理各项会计事项时,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均需要由当事人本人签名。

  一、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合格人员领证程序

  (一)直接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现场办理程序参加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次性取得所有报考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填写《宁波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随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证件近照2张,(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同时携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市)、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领证手续。

  领证时已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可以同时持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直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领证和工作单位登记手续。其中在宁波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会计工作的,可以直接到宁波市本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领证和工作单位登记手续。

  (二)网上填报办理程序登录宁波财税会计之窗(宁波会计信息网),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考试合格人员领证申报”,在网上填写“宁波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选择领证机关(按照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作出正确选择),填写完毕后打印“宁波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然后在网上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随带本人打印出的“宁波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第二代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证件近照2张,(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同时携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市)、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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